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市、区、镇和投入品生产企业四级网络管理控制体系,将6家兽药经营企业、6家饲料生产企业纳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系统,扩大了远程实时监控或数据监管覆盖面。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责任制,完成了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任务,免疫畜禽565万头(只),规模饲养场动物应免免疫率、监管率达到100%。 完善动物卫生监管机制。充实检疫队伍,明确相关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属地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和屠宰企业资格审核工作,强化畜禽屠宰场驻场检疫工作,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强化检验检测支撑能力。严格兽医实验室内部管理,强化畜产品质量、动物疫病、兽药、饲料检测功能,拓展市场服务检测项目,依法开展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今年已检测畜产品质量、动物疫病、兽药饲料样品12000份。 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等7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