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压式热电联产行业再迎利好消息。 继11月18日《关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下放背压式热电联产审批权后,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虽然国家曾出台文件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火电站建设,但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中单独提及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尚属首次。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从事电力行业50年,政府鲜有政策鼓励民资进入热电联产。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李鹏曾经鼓励发展燃煤小电厂,但只考虑到缓解用电紧张,鼓励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允许集体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参与小电厂建设。”浙江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谢百军欣喜地说,“眼下是热电联产行业尤其是背压式热电联产行业政策最好的时期。” 谢百军表示,热电站审批权下放至地方政府,是热电联产行业的利好政策,节省了审批环节的时间,企业可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和技术创新上去。 政策带给热电联产行业的变化正在显现。目前,已有不少民营资本正考虑进军热电站建设,以抢抓黄金时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述两项政策对行业的刺激强于被企业长期推崇的补贴政策。有分析人士指出,国家一直多以补贴的形式实现对电力市场的调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蛋糕越做越大,政府补贴效果有限,也给国家财政带来很大负担,部分地区存在补贴不到位的现象。 谢百军也认为,企业要想长远健康发展,靠政府补贴扶持很不现实。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正确的政策激励比补贴效果好得多。” 不能以装机容量大小论英雄 据了解,在此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之前,有不少民资曾参与建设背压式热点联产机组,“但自‘上大压小’项目实施后,小热电被当作小火电对待,被迫关停。”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前秘书长郁刚表示。 “不能用装机容量大小论英雄,对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来说,仅凭装机容量来判断其节能减排效益不科学,热电联产的主要优势是供热。要比就比供热量大小,比能耗指标和减排指标。”谢百军说,“2台3万千瓦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的供热能力相当于2台30万千瓦抽凝式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但供电煤耗仅是后者的1/2,发电耗煤仅是后者的1/20,发电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氧化硫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也是其1/20。把以发电为主的大型燃煤供热机组建在城市周边很不合理。” 据谢百军介绍,热电比高是背压式热电联产节能减排效益好的原因之一,现在很多火电大机组也在进行供热改造,改造后变成热电联产机组,但因供热需求有限,热电比不高,节能减排的效果不如真正‘以热定电’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 “目前我们公司有5台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最大2万千瓦,最小的仅0.6万千瓦,实际供热量大于2台30万千瓦的额定供热量,5台机组的平均煤耗仅为157克/千瓦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量远远低于大火电机组。”谢百军表示。据了解,浙江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目前正对机组进行排放达到燃机标准的环保改造,春节前将完成两台机组环保改造,改造之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汞的排放量分别为小于35毫克/立方米、40毫克/立方米、2毫克/立方米、0.006毫克/立方米,优于燃气电厂的排放标准。 政策将促进行业发展 据了解,全国范围内的民营小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效益普遍较好,尤其在江浙一带,这种机组占据了很大供热市场。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国家连续打出的政策组合拳,将大大促进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在全国的发展。 在谢百军看来,民企创新冲动较强,民资进入背压式热电联产行业之后,会给行业注入新的活力。但也有人担心,市场参差不齐,会不会出现一窝蜂上马的现象? “不用担心,国家对供热机组的供热半径、环保要求、以及地方燃煤总量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对以发电为主的抽凝式机组,核准权仍在省级审批部门,并且受当地装机总量的限制,可防止对新建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的无序发展。” 谢百军称。 业内曾有专家提出,国务院在《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中对社会资本定义不清,除了民营资本,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外国资本、还有一些基金公司,是否也在社会资本之列? 国家发改委12月4日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明确提出,签订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主体,应是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其他投资、经营主体。 “社会资本的内涵明确之后,更有助于理顺市场关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谢百军称。